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9-1-2浏览:3240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切实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深度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支优秀企业家队伍,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更大贡献。

二、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1.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及我省产权保护相关实施意见,认真解决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侵害产权案例,总结宣传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将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兑现涉企承诺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落实情况的重要部分,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

2.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制定与证据规则、证据保全和妨碍诉讼强制措施等相关规定配套的证据披露、举证妨碍排除等制度和措施。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力度。研究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办法,出台相关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3.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企业家依法进行自主经营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严格落实我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监督检查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规范行政执法条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自由裁量权。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依托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做好与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的对接。

三、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4.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预防和制止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5.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利用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整合在工商、财税、金融、司法、环保、安全生产监管、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和领域的企业及企业家信息,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并同步推送至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家信用信息在任职表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市场服务、行政监管等领域运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6.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行监管清单制度,明确和规范监管事项、依据、主体、权限、内容、方法、程序和处罚措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市场协同监管,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大数据监管和智能监管。探索建立鼓励创新的审慎监管方式。清除多重多头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常态化政商交流平台。党政机关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家成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模范,更多国有企业家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8.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探索建立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对国有企业家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予以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9.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

五、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

10.引导企业家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加强对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培训,培养企业家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引导企业家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

11.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企业家要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强化诚信意识,主动抵制逃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亏心事,在遵纪守法方面争做社会表率。党员企业家要自觉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模范。依托安徽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加大力度整治司法执行中的“老赖”顽疾,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良好社会氛围。

12.鼓励企业家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激励企业家自强不息、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企业发展遇到困难,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奋发图强。企业经营成功,要居安思危、不忘初心、谦虚谨慎。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竞争意识。

六、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

13.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依法保护企业家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增强创新自信。提升企业家科学素养,发挥企业家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创新规划和相关专项的专家咨询组中产业专家、企业家占比不低于50%,向企业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和科研基地。完善金融机构考核办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特点,创新信贷模式,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4321”、税融通等新型银政担模式应用范围,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14.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持续推进质量安徽建设,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强化企业家“以质取胜”的战略意识,鼓励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以工匠精神保证质量、效用和信誉。加强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着力培养技术精湛技艺高超的高技术技能人才,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扶持具有优秀品牌的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树立具有一流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的标杆企业。激发和保护老字号企业企业家改革创新发展意识,发挥老字号的榜样作用。

15.支持企业家追求卓越。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支持企业家敏锐捕捉市场机遇,不断开拓进取、拼搏奋进,争创一流企业、一流管理、一流产品、一流服务和一流企业文化,提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培育发展壮大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七、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

16.引导企业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奉献爱心,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应急救灾等,支持国防建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关爱员工、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家要自觉做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模范。

17.鼓励企业家干事担当。激发企业家致富思源的情怀,引导企业家认识改革开放为企业和个人施展才华提供的广阔空间、良好机遇、美好前景,先富带动后富,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导企业家认识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振兴和发展实体经济等方面作更大贡献。激发国有企业家服务党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担当精神。国有企业家要更好肩负起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8.支持企业家积极投身国家及省重大战略。支持企业家积极投身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行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及科教兴皖、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为经济发展拓展新空间。

八、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

19.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动态完善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实施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和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推动清单制度落地见效。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精简合并投资项目审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更多项目事项管理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编制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通过窗口整合和流程优化,对窗口进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推广“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模式,加快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0.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以及行业具体技术准入标准时,要广泛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科学民主决策。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要制定严格规范的调整程序,合理设立过渡期,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21.完善涉企政策和信息公开机制。广泛利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载体,加强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全面落实涉企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常态化涉企政策宣讲机制。强化涉企政策落实责任考核,充分吸收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政策后评估。

22.加大对企业家的帮扶力度。实行各相关部门协同,省、市、县三级联动,建立健全帮扶企业家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和走访,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注重发挥统战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和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对经营困难的企业,有关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要主动及时了解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积极予以帮助。支持再次创业,完善再创业政策,根据企业家以往经营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给予更多便捷支持。加强对创业成功和失败案例研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借鉴。

九、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

23.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规划引领。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将培养企业家队伍与实施全省重大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鼓励支持更多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脱颖而出,在实践中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

24.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总结优秀企业家典型案例,对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优秀企业家精神研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行业协会商会、知名企业合作,总结富有安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规律。

25.加强企业家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企业家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企业家赴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组织开展企业家活动日等形式多样的交流培训,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支持高等学校创新多种企业家继续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创业培训、辅导制度,支持发展创客学院、创业大学(学院),发挥企业家组织的积极作用,培养年轻一代企业家。

十、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

26.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增强国有企业家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抓企业党建意识,建好、用好、管好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多种方式,努力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27.发挥党员企业家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对党员企业家日常教育管理基础性工作,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党员企业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和合力,制定和细化具体政策举措,加大面向企业家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狠抓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对落实情况定期督察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