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河南商会会费档次调整的公告
日期:2021-12-27浏览:722次
皖豫商字【2021】03号
各位会员: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其中“规范会费收取行为”强调:要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对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按照《意见》要求,我会会费标准拟调整如下:
会长:20万元/年
执行会长:3万元/年
副会长:1万元/年
理事:2000元/年
【注】1、会员一律不收费,入会时收取工本费,入会后即为终身会员;
2、商会《章程》原定标准中常务副会长归为副会长,意向支持商会发展的可自愿缴纳赞助费用。
因疫情原因,现不具备召开会员大会的条件,经过征询第三届理事会意见,同意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起施行,即日起在商会网站公告,如有不同意见的单位可随时联系商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51-65331994
安徽省河南商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