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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政策助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
日期:2019-5-23浏览:1950次
 “从八方面着手,为全面加快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政策措施。”近日,记者从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看到,安徽将加快形成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

在加强统筹谋划方面。《通知》要求,要加强规划引领。各设区市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研究制定《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新三年(2019-2021年)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建设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及保障措施;突出产业集聚。各基地要聚焦基地建设重点和突出短板,围绕平台、企业、项目等关键支撑和延伸补齐壮大产业链条;推进科学管理。全面推行基地建设“一个建设规划引领、一个实施方案推进、一个专家智库支撑、一个协同机制保障、一个评价激励办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在提升创新能力方面。《通知》要求,要链接科创资源。支持基地对接多源多点创新资源,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平台及省内外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接重大战略。积极衔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推动知名高校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在基地设立分支机构;引导战略方向。打造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集群,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和示范园。

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通知》要求,要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支持符合年度重点支持方向,且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不含土地价款,下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补助比例为项目核定关键设备投资的5%,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充实“一事一议”政策内容。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引领发展方向、具有先发优势、填补省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强化基金保障。增加“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服务基地建设的考核权重,基金每年投资基地项目的比例不低于60%。

在完善评估机制方面。《通知》要求,要优化评估内容。突出分类指导,体现差异特色,将年度统一评估指标调整为“共性+个性”指标;划定评估底线。凡年度未新增规模以上企业且未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的,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Ⅱ级及以上重大环境事件的,被列为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或限批园区的基地,年度评估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在实行动态管理方面。《通知》还要求,要建立退出机制。对年度评估不合格或者后3名的基地,第1年予以通报,并由省领导小组约谈所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评估后3名的支持资金减少30%,不合格的不予支持;累计2年的予以摘牌;支持升级扩容。对连续2年评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试验基地,按程序升级为正式基地;鼓励融合创新。对连续2年评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基地,支持设置融合创新平台,丰富产业发展内涵,所在市政府可申请变更基地名称。

在创新工作方式方面。《通知》要求,要实施竞赛计划。在年度评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基地中,以培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为导向,开展基地建设竞赛,对质量、效益、动力指标获得全省单项冠军的基地,年度基地奖励资金上浮10%;搭建交流平台。支持基地牵头成立优势产业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技术创新联盟、产业公共服务中心等组织,构建有效的交流和协同机制。

在加强管理监测方面。《通知》要求,要强化协调调度。适当提高基地建设相关指标在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完善监测体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规定,构建适应基地高质量建设的统计体系。加强基地统计工作,提高质量和效率,增强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通知》要求,要加强省市协同。各市要加强政策兑现的审核把关,及时研究解决基地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健全服务体系。各市要建立专业精干高效的基地管理队伍,配齐配强基地建设工作人员。鼓励基地组建选聘高水平运营团队,建立专业孵化器。